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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分 鲁迅在东京 一一 民报案

在往民报社听讲的期间,《民报》被日本政府所禁止了。原因自然由于清政府的请求,表面则说是违反出版法,因为改变出版人的名义,没有向警厅报告,结果是发行禁止之外,还处以百五十元的罚金。《民报》虽说是同盟会的机关报,但孙中山系早已不管,这回罚金也要章太炎自己去付,过期付不出,便要一元一天拉去作苦工了。到得末了一天,龚未生来找鲁迅商量,结果转请许寿裳挪用了《支那经济全书》译本的印费一部分,这才解了这场危难。为了这件事,鲁迅对于孙系的同盟会很是不满,特别后来孙中山叫胡汉民等在法国复刊《民报》,仍从禁止的二十四期起,却并未重印太炎的那一份,而是从新写过,更显示出他们偏狭的态度来了。《民报》的文章虽是古奥,未能通俗,大概在南洋方面难得了解,但在东京及中国内地的学生中间力量也不小。太炎的有些文章,现在收在《章氏丛书》内,只像是古文,当时却含有革命意义的,鲁迅的佩服太炎可以说即在于此,即国学与革命这两点。太炎去世以后,鲁迅所写的纪念文章里面,把国学一面按下了,特别表彰他的革命精神,这正是很有见地的。知道太炎的学问,把他看作旧学的祖师极是普通,称赞他的革命便知道的更深了,虽然如许寿裳那么说他是国民党二杰之一,那也是不对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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